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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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内及周边门面房招租公告
2020年07月29日 11:31  点击:[]

 

受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位于校内及周边门面房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位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正大门侧和学生公寓区共5间门面房,租期均为三年。各门面的大小、位置、业态限制、年租金挂牌价、竞租保证金详见公告附表。

二、公告时间:2020年7月29日起至2020811日止。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备工商局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可以是企业法人单位或者是个体经营户。

2、经公开招租成交后又悔约的承租人,不能参加本次对应门面房的招租。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原承租人在出租方有不良经营记录或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承租人不得参与。

4、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公布的对应门面经营业态限制的要求。

5、意向承租方到我公司提交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我公司确定资格审核是否通过,并在我公司交纳保证金,领取《报名回执单》。

6、竞租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按照我公司网站公告交纳竞租保证金。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

四、竞租须知(特别注意事项)

1、竞租:每标的竞租以挂牌价为依据,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竞租方在标的挂牌价基础上,按照竞租系统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价高者得。

2、签约: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年租金。

3、保证金: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并按照约定与校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交纳首期租金后,所交竞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退还。

4、标的桃园公寓3#103、桃园公寓3#104两间门面存在漏水情况需要承租人自行修缮,出租方不负责维修。

5、本次租赁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6、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所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五、报名方式

请意向承租方于2020811日下午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资格审核、报名登记手续,并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公告期满后,单个标的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以挂牌价直接签约交易;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租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收款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十堰分行大学城支行

号:5677 5839 7138

公司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

咨询电话:0719-887597513972467592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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